根据国家及吉林省有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接招收士官国家资助及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等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我校相关资助申请材料收集汇报及资助金发放工作,制定此说明。
一、 资助对象及资助标准
(一)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国家对入伍时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2014年7月之后入伍的,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二) 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国家对入伍时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三) 退役后考入高校的学生。国家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高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施教育资助,包括学费资助、生活费资助和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按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过部分自行负担;按照就读专业学费标准,不含住宿费等其他费用,一次性申请所有年度学费,并一次性获得各年度学费减免金额。 生活费资助和其他奖助学金资助由政府直接补给退役士兵学生本人。
二、申请所需材料
(一)申请表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申请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申请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的,则填写打印《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
2、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申请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填写打印《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3、退役后考入高校的学生。申请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填写打印《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中“向本人补偿学费方式—存入银行”“开户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市西城支行,“开户银行账号”为申请人的“校园农行卡”账号,“开户人户名”必须是申请人。
以上申请表填写后,由相关部门在申请表上签署入伍及学费缴纳情况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入伍或退役证明复印件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申请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提交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申请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的,提交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
2、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提交直招士官通知书复印件
3、退役后考入高校的学生。提交退役士兵证明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需由学校武装部审核、签署“原件已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还需提供相关贷款证明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领取资助后优先偿还贷款的承诺书。
三、资助款发放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对通过审核的学生,学校在当年底之前将相关资助款项发放至学生指定的个人银行卡。获得助学贷款代偿的学生,在接收到资助款后,优先偿还助学贷款。
四、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一)延边大学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科
咨询电话:0433-2732360
(二)学信网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
咨询电话:010-82199588
网 址:http://zbbm.chsi.com.cn/
学生工作部(处)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